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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作为程序和数据的总和: 这个观点强调了软件的结构和组成。在计算机科学中,软件通常被定义为计算机系统中的非硬件部分,它包括所有的程序、规程、规则以及与这些程序相关的文档和数据。程序是一系列指令,用于告诉计算机如何执行特定的任务。数据则是程序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处理的信息。这种观点强调了软件的静态方面,即软件作为一个实体,由代码和数据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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软件不运行,就起不了应有的作用: 这个观点强调了软件的动态方面,即软件的实际功能和效用。软件的价值在于其能够执行特定的功能,解决实际问题。如果软件不运行,它就无法实现这些功能,因此也就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。这种观点强调了软件的使用价值,即软件必须被执行,才能体现其价值。
结合这两种观点,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更全面的认识:软件既是由程序和数据组成的实体,也是需要被执行以实现其功能的动态系统。软件的设计和开发是为了满足特定的需求,而只有当软件被正确地执行时,这些需求才能得到满足。因此,软件的编写、测试、部署和维护都是确保软件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作用的重要环节。